不動產登記是指對不動產權利和事實進行記錄和確認的制度,它的作用是為了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不動產市場的秩序,那不動產統一登記都登記什么?不動產登記跟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一、不動產統一登記都登記什么?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登記的適用對象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相關資料圖)
1、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登記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指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所有的土地。這些土地的登記是為了保障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合法權益,避免出現爭議。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使用證、村民委員會決定書等。
2、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的登記
這類不動產的登記是比較常見的,主要是指房屋、廠房、商鋪等建筑物的所有權。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不動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土地使用證等。
3、森林、林木所有權的登記
這些不動產的登記是為了保護森林資源的合法權益,防止非法砍伐和亂占。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森林、林木所有權證、森林資源調查報告等。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
這類不動產的登記是為了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權屬證明等。
5、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
這類不動產的登記是為了確保建設用地的合法使用,維護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
6、宅基地使用權的登記
這類不動產的登記是為了保障農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權,確保他們的居住權益。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宅基地使用權證、土地權屬證明等。
7、海域使用權的登記
這類不動產的登記是為了確保海域的合法使用,維護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海域使用權證、海洋資源調查報告等。
8、地役權的登記
地役權是指當事人依法設定的限制土地所有權人的某種權利,如地下管線、電纜等。地役權的登記是為了確保土地所有權人與地役權人的權益得到平衡和保護。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地役權證、土地使用證等。
9、抵押權的登記
抵押權是指債權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債權,依法設定在債務人的不動產上的擔保權利。抵押權的登記是為了確保抵押權人的權益得到保障。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抵押權證、土地權屬證明等。
10、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包括礦權、水權等
這些不動產的登記是為了保障相關權益的合法性和穩定性。
二、不動產登記跟房產證有什么區別?
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是房地產領域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它們都涉及到了房產所有權,但是它們的性質、作用和內容是不同的。
區別一:性質不同
1、不動產登記是一種法律程序,目的是確認不動產的權屬和其他相關的法律事項,包括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以確保不動產的產權能夠得到有效保護。
2、房產證則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一種證件,是依據不動產登記確認的權屬關系而發放的??梢哉f,房產證是不動產登記的一種產物。
區別二:作用不同
1、不動產登記的內容要比房產證全面和復雜。不動產登記包括不動產的權屬狀況、使用權狀況、擔保權利狀況等內容,其范圍涵蓋了所有的不動產權利狀況。
2、房產證只是確認房屋的所有權狀況,包括房屋的產權人、面積、用途等,而不包括其他的不動產權利狀況。
區別三:內容不同
1、不動產登記是一種國家行政管理行為,需要依法實施。登記機構是不動產登記的管理者,負責確保不動產的所有權得到合法確認和保護。
2、房產證是由登記機構發放的一種證件,是對登記結果的確認和證明。
區別四:約束力不同
1、不動產登記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動產登記的結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用作法律訴訟的依據,可以起到保障權益的作用。
2、房產證只是確認房屋所有權的一種證明,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總結:不動產登記的適用對象很廣泛,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等,不動產登記和房產證雖然都涉及到了房產所有權,但是其性質、作用和內容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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